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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财政拨款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25日-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址:赣榆县人才服务中心(赣榆县新城区县政府办公大楼121室)。
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xls,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或单位(或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7、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
(二)笔试
1、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关机、拒接电话等导致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统一试卷。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成绩在赣榆县人事人才网(www.gyjob.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过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不予调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在赣榆县人事人才网(www.gyjob.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工作(学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赣榆县人事人才网(www.gyjo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18-86223020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合同的视作主动放弃。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试聘合同书,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双方根据招聘条件及有关规定,签订续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附:1、2012年赣榆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