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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规划局所属的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市规划局所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信息集成、城市测绘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
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为市规划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主要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地址:南京市白下区王府大街12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城市规划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南京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服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及工作岗位安排;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必备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南京市规划局网(www.njghj.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6: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于2011年12月2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8: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12月7日至12月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分成两个部分,均为百分制,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占40%、专业知识笔试占60%计算笔试成绩。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相关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1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2011年12月2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登陆南京市规划局网站,查询专业笔试。
2、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其中,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提供原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南京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重点测试、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采取现场技能考核或答辩等方式进行。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公布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规划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84733722
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84466033
2、组织实施单位电话:
南京市规划局:84733772、84733848
监督电话:84733819
附件:《南京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规划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