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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乡镇卫生院招聘
因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镇卫生院人事代理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医药类:取得医药类大专以上学历(必须教育部门认可)或中专学历现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质);报考临床类岗位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省卫生厅规定的执业(助理)医师要求。
财务专业:需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报名、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电子学历网上认证证明(学信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报名费100元。经区卫生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于2011年11月22日到区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单据领取),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11月17日
报名地点:淮阴区卫生监督所一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淮阴区卫生局0517-86285225
(二)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的方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为百分制,笔试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有关专业报考人员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及格标准),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职称高者或学历高者优先,其次三好学生优先,再次学生干部优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重点:复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淮阴区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中公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未续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档案工资和实际工资参照服务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标准执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监察局0517—84997708
淮阴区卫生局0517—86285208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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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淮阴区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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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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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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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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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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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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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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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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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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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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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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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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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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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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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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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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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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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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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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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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