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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3.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类别划分按《2018年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或者《岗位表》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16:00)之前为淮安市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淮阴区的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7.报考卫生岗位(单位代码为:20010-20090),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8.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考对象为:淮阴区内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淮阴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毕业应届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4月8日9:00-4月13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后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2018年4月23日-27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1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0517-83668563。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报考淮阴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位(单位代码:20010,岗位代码:01)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含)的免笔试。
1.笔试内容:
卫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
9:00-11:3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9:00-11:3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
3.笔试地点及要求: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卫生岗位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满分的50%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中国淮阴网(http://www.zghy.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岗位免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的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②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③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区组织(人社)部门的证明。④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淮阴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卫生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专业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中国淮阴网(http://www.zgh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如有疑问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7-84997867、0517-8085986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31026;
本公告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2018年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