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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盐城分院招聘护士
江苏省人民医院盐城分院(盐城市城南医院)是经省卫生厅批准,盐城市政府投资20多亿元,由盐城市政府与江苏省人民医院联合兴办,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正在建设中的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公立医院,正处级建制,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医院设置床位2000张,人员岗位3000-3400个(首批核定编制数1380名),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拟于2012年年底运行,建成后将成为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区域性现代医疗中心。
为选拔一批优秀的成熟型人才,满足医院建设发展需要,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含助产)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计划
(一)对象范围
盐城市外为三级医院在编或非在编护理(含助产)人员,盐城市内为三级医院非在编护理(含助产)人员。
(二)计划
计划招聘护理(含助产)专业人员60名,其中中级职称人员20名、初级职称人员40名。经考试考核被聘用者,均入事业编制。
二、应聘人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护理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重大医疗事故记录,身体健康。
1、第一学历为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大专学历满3年或本科学历满2年。
2、熟练掌握临床护理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
3、初级职称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9月30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盐城市卫生局城南医院建设办公室(盐城市开放大道77号康达宾馆二楼)。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盐城市城南医院网站人才招聘在线报名系统填交报名表。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填写在线报名表时请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内详细说明临床轮转、专科进修培训情况及个人专业特长,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请现场提交或通过传真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身份证、原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传真机号:0515-88337278。
4、报名缴费。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应聘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次。盐城市内人员可进行现场缴费,市外人员请汇至盐城市卫生局城南医院建设办孙皓明同志收(电话:0515-88339278)。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晚18: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笔试、面试、量化积分三部分组成。中级职称人员根据笔试占30%、面试占40%、量化积分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初级职称人员根据笔试占40%、面试占40%、量化积分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依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统一参加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10日8:30~10月13日18:00。领取地点:同现场报名地点。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盐城市城南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身份证、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
②原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工作单位证明(盐城市外人员)、任职证明(盐城市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手册(非在编人员)、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进修培训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见习和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者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本次招聘计划,面试合格即可聘用;中、初级职称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1:1.5,经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可全部入围面试,但报考者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量化积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获奖情况等进行量化积分(中级职称累计积分加权后最高分为30分,初级职称累计积分加权后最高分为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学历分:本科生计10分;
(2)管理经历分:护士长工作经历计10分;
(3)论文分:中华级、省级每篇分别计10分、5分(论文发表以第一作者为准);
(4)专科特长分:专科护士计10分,专科进修3个月及以上计5分,ICU、手术室、急诊、血液净化等专科岗位培训每项计3分,省、市级护理三基理论或操作竞赛奖分别计10分、5分(同一项目省、市不累计);
(5)科研成果分:省政府科技进步奖、市政府科技进步奖或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每项分别计20分、10分(同一项目省、市不累计)。
(三)体检、考核
依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首先按量化积分成绩排序,其次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及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拟聘用协议,于医院正式运行前3—6个月来院工作(医院将提前1个月左右通知)。报到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如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相关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不得参与招聘全过程。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咨询电话:0515—88339278,联系人:滕平、沙芳、孙雯敏。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316,市卫生局0515—88336054。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