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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
为适应我市建筑行业发展,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持有本市户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秘、路桥、工民建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7月29日5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联系电话:52882449)。报名地点:市建筑管理处综合科(李闸路95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原单位工作证明;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上述①-②项同时还需提供原件,以便审查核对,并提供或说明学历专业课程设置情况。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根据考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应试。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2、政审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合格被聘用后予以报销。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对被招聘人员实行二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它
1、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详见“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