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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
大丰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大丰市城建档案馆、大丰市规划展览馆隶属于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民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大丰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大丰市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1名、大丰市规划展览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应聘大丰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人员应为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相近专业;大丰市城建档案馆的人员应为档案学、文秘专业;大丰市规划展览馆的人员应为城市规划或相近专业。凡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学位。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19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7月I5日在大丰市人才招聘大会现场(大丰市高级中学食堂3楼);7月18日至7月19日在大丰市人才市场报名(金丰南路6号人才综合楼二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50%)和写作(50%),考试范围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2011年新大纲》(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2)笔试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写作成绩高的入围)。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联系方式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5-8353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