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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人发[2008]50号)等文件精神,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镇江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要求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2011年7月镇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上岗证2年及以上,获得省级技能比赛前十名或市级技能比赛前三名;具备相关专业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4日(星期一)至7月10日(星期日)在镇江技师学院人事处(桃花坞路263号,办公楼一楼2113房间)报名。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比赛获奖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xxgk/clxz/fgzcc/),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应聘者须对照应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前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教学型事业单位特点以及招聘职位和专业要求,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试讲(讲课)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三部分组成。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30%、30%、40%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考生须于7月14-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技师学院人事处办公楼一楼2113房间(联系电话85897755)领取《准考证》。成绩于测试后一周内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hrss.zhenjiang.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总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5897755,监督电话:0511—85341266(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