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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
为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江苏省宿迁市体育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宿迁市体育运动学校高水平教练员1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
(二)熟悉体育教练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5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相关专业毕业生。本人取得过该项目省正规比赛前三名和全国计划内比赛前六名的运动成绩;
(四)具有中级以上教练员职称、具有执教省以上专业队经历者以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因违反规定使用兴奋剂、弄虚作假等受到过处分的;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宿迁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教练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6月17日至7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江苏省宿迁市体育局办公室(世纪大道92号),联系人:耿瑞,联系电话:0527-84353067,传真:0527—84353011。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宿迁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教练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职称证明、获奖证书、训练经历和带队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4、提供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外地报考者可以邮寄报名。邮寄报名的应将本人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在规定期限内寄往报名地点(以当地收件时间为准)。本次招聘报名费每人200元,报名时缴纳。
(二)资格审查。由宿迁市体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采取邮寄材料报名的,在面试前本人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市体育局核验,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 消招聘资格。
(三)考核(7月中旬,具体方式、内容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分项目按招聘岗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占综合成绩的70%。
2、面试。组织相关专家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占综合成绩的30%。
3、体检。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3:7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对总分达70分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体检。
4、考察及公示。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由市体育局组织考察、体检,根据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在宿迁市体育局网站,公示期七天。
(四)聘用管理
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2、对国家级教练员可申报用编许可和增人计划,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3、对其他拟招聘人员,由宿迁市体育运动学校与其签订省运会周期合同,并签订《省运会任务目标责任书》。
4、2014年十八届省运会结束后,由宿迁市体育局会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择优申报用编许可和增人计划。
四、录用待遇
1、国家级教练员等急需专业高层次人才采取协议薪金,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
2、高级教练员月薪6000元,其他职级教练员月薪5000元。
3、薪金采取年度部分兑现和周期结算方式,省运会前三年,每年按月薪的70%发放,完成任务目标后,补足全部薪金;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再补发,不再继续聘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宿迁市体育局办公室(世纪大道92号)
电话:0527-84353067 传真:0527-84353011
邮箱:sqtyj@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