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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2011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
为促进全区中小学教育可持续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常新社人〔2011〕8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引进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常新社人〔2006〕8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4名中小学教师,学科和人数分布如下:
学科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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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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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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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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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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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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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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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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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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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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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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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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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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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美操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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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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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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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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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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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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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篮球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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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舞蹈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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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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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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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育和部分音乐学科后括号内为该岗位所需专长。
二、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限常州市区(不含金坛、溧阳、武进)生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中,本区生源为2008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他地区生源为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 报考中学岗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岗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非本区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3. 专业对口。
4.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 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招聘时间安排
1. 报名:6月15-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 笔试:6月24日(6月22日领取准考证)。
3. 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6月27日。
4. 面试:7月2日。
5. 公布总成绩:7月5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新北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持报名表(附件)及以下材料至新北区教师培训中心(常州市奥体中心东侧,新北区天目山路189号,市内乘53、29路至藻江北站,乘H1至水木年华站下)进行报考登记,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1)2011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证书、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张1寸彩色证件照(反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出生年月)。
(2)2008、2009、2010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1张1寸彩色证件照(反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出生年月)。
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7月5日。
2. 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笔试
除体育和部分音乐学科有专业特长要求的以外,其他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与拟招聘人数应形成一定的竞争比例方能开考。笔试时须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齐全。
1. 笔试内容: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作文。
2. 试卷结构:总分100分,其中通识性知识10分左右,新课程理论15分左右,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考查35分左右,作文40分(含书写和卷面3分)。
3. 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作文。
4. 笔试时间:150分钟。
(二)专业加试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1. 音乐:加试声乐、钢琴演奏、器乐(自选一种)、舞蹈,曲目自定。如岗位无专长要求的,考生在上述4项中自选1项作为个人特长展示项目;如岗位有专长要求 的,则按照所需专长作为个人特长展示项目。特长展示项目占55分,其余3项各占15分。测试15分钟。除钢琴外,一切用品自备。
2. 美术:加试素描、命题创作、美术作品鉴赏。其中素描50分,命题创作40分,美术作品鉴赏10分。前两项共测试180分钟,美术作品鉴赏准备和讲解各5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前两项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3. 体育:加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体育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其中基本素质30分,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70分,测试10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含专业加试成绩,其中,有专长要求的音乐、体育岗位的加试成绩须达80分以上),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下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岗位职数为1个的,取前5名;岗位职数为2个的,取前6名; 岗位职数在3个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排名。
1. 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由15名左右学生参与的小班化课堂前15分钟教学。
(2)演讲。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演讲。
(3)问题回答。回答有关教育教学的通识性问题1个。
2. 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70分、演讲20分、问题回答10分。
3. 面试时间:教案设计、演讲准备、问题回答准备共90分钟,上课15分钟,演讲3分钟,问题回答5分钟。
4. 面试计分:评委7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当场亮分。
七、总成绩折算方法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总成绩为140分,其他学科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费函[2007]46号)规定,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
十一、其他
1. 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遇自愿放弃、招聘名额增加等因素,则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其余招考人员中递补。
2. 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与需求学校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
3. 考试成绩均在新北区教育信息网(www.xbedu.net)公布,不接受电话查分。
4. 报名咨询电话:0519-85127371。招聘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27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