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洪泽县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确保新建妇幼保健院启用后的有效运行,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洪泽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条件(详见《2011年洪泽县妇幼保健院卫技人员招聘职位表》)。
(七)年龄统计截止2010年12月底。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7日-5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洪泽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县城人民北路13号,县二中北侧)
报名咨询电话:0517-87265362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如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双向就业推荐表及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从事专业年限证明或连续的聘书(附复印件)。
4.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洪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报名费100元。
考生须于2011年6月3日-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除001-002职位不设比例外,其余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和职位招聘人数比例须达3: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相应削减招聘名额,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高级职称或研究生报考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1年6月5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内容含专业知识。面试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采取1∶2比例择优后进入面试(除001-002职位)。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不占1∶2比例的面试名额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的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与考核
除001-002职位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总分统计,其它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的总成绩(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报考003-009职位的,按所报职位考生的最高分作为笔试成绩计入统分)。并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以职位实际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设施细则》的标准进行考核。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在洪泽政务网、人事网、卫生网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合同服务期五年,待遇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前三年内医学类人员需取得执业资格、非医学类人员需取得技术职称,未取得相应资格或职称的,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不再聘用,由其本人另行择业。被聘用的高级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直接办理进编手续。高级职称人员录取后待遇可面议。
四、纪律与监督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洪泽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洪泽县人社局:0517-87229091
洪泽县卫生局:051787222858
五、本简章由洪泽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一:招聘职位表及单位简介附二:江苏省洪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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