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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优秀骨干教师公告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在编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
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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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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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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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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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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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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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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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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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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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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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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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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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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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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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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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对象条件
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市(地级)中青年教学骨干以上称号的教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705室
联系人:孙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2982651
具体要求:
⑴引进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称号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近期1寸证件照片3张,以及下载并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
⑵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以上资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
由教师招聘工作组审查应聘教师有关骨干称号、学历、职称资格证明以及工作业绩等资料,选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教师,进入面试考核。
四、面试及录用办法
1、面试考核
面试,满分100分。区教师招聘工作组组织专家对报名者进行面试考核,对应聘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语言表达、板书、组织教学、理解教材、重难点把握以及运用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考评,得出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给予评分并写出考评鉴定。
综合评定,确定人选。根据应聘教师骨干称号、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教科研水平以及面试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其最后总成绩,拟定人选,报区教师招聘工作组审批。
2、考察、体检与录用
考核合格者原则上按引进指标的1:2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后,按引进指标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从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若无合适人选,宁缺勿滥。
体检合格者,经区教师招聘工作组报管委会批准后予以录用,调入我区学校任教,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办理。
五、其他
1、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2、优秀骨干教师引进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2903、87962302。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2011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招聘公告及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