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镇江市丹徒区教育系统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下一篇文章:南京审计大学2021年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年扬州经济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开发区国有企业招聘财务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人才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开发区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2名,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履行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一律参照执行《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盛源会计管理服务中心会计核算岗2名(侧重于政府会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下同);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或具有会计类、审计类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分类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双一流高校毕业者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参与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3张、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 2021年3月 31日以前具备。
3、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1208室。
4、报名联系方式:杜老师、许老师 0514-87951367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筛选,初审通过后,电话告知领取资格初审合格通知书。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暂不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但需要承诺如被录用自行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关系。在公示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或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关系的证明;无法按时提供的,自行承担不能被录用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笔试
将于5月上旬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扬州人才市场网站同步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扬州人才市场网站同步公布。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扬州人才市场网站同步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招聘简章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水平,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的领取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试人员。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仍然出现同分情况,双一流高校毕业者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体检工作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会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扬州人才市场网站同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3年。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工委:0514—82222773。
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982692。
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二0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