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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93名、计划生育指导站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等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第一学历、专业与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要求取得相应的学位。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专学历报考护理(助产)职位的限新沂籍(简章发布之日前为新沂户籍)。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六)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卫生系统各职位。
(七)符合招聘条件的在新沂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户口已迁入新沂的研究生学历者(双证)的配偶和2010年新沂市招录的高学历党政管理人才的配偶,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 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限新沂户籍者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新沂人才网和新沂卫生局网站下载)。
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新沂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户口已迁入新沂的研究生学历者(双证)的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对方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有效证明。
2010年新沂市招录的高学历党政管理人才的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对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费15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 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名期间,每天18:30在新沂市卫生局网(http://www.xywsj.com/)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其他职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1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商定,并上报批准),从分数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形成竞争的,笔试合格人员全员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成绩、面试人员的时候在网上同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徐州市钟吾卫生学校招聘的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聘用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11年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只允许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卫生局、新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在报名初审、复审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考核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中国新沂人才网和新沂卫生局网站上发布。
中国新沂人才网网址:http://www.htjob.net/
新沂卫生局网址: http://www.xywsj.com/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卫生局、新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新沂市卫生局: 0516—88923539
新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0516—8861254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1066
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