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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人才建设,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广电局所属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江宁区文化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国家一级文化馆,主要担负丰富和活跃全区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指导社会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的职能。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戏剧创作1名、群众文化理论调研1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南京市户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勤奋敬业,踏实工作。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1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6、戏剧创作岗位需戏剧文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戏
剧编剧、导演工作5年以上,有业务成果,独立完成的作品获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品牌赛事活动银奖以上。业务成果突出者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7、群众理论调研岗位需中文或新闻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群众理论调研或文学刊物编辑工作5年以上,独立撰写的论文获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品牌赛事活动银奖以上。
8、从事群众文化工作或有群众文化管理工作经验者更佳。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1月26日~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化馆办公室(江宁区上元大街168号)。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3、凡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网络报名者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jnwenyi@126.com,并电话告知招聘单位。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按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者按通知于笔试前一天将报名需携带材料的原件交招聘单位复核。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5。(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内容以时事政策、法律常识、社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江宁” (http://www.jiangning.gov.cn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由江宁区文化广电局组织实施,由区人社局全程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5-52193915 13512520008
联系人: 陈治国
监督电话: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广电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