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扬州广播电视总台2011年招聘公告
- ·下一篇文章:泗阳县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专业人才简章
姜堰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姜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办公室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姜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为招管办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6人。其中:招管办工作人员4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2人。
见:职位表(点击进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招标师、采购师执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志愿为招录单位服务5年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6.姜堰市户籍或姜堰市生源(招管办02岗位户籍不限)。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姜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一楼评标三室(姜堰市上海大道88号,交通局大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如实填写《姜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姜堰人事网站下载);
3.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市招管办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本次招聘设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为3:1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时,如未能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并允许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加分。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加3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加2分,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执业资格加1分。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加上加分,合计总分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考试成绩、加分情况均在姜堰人事网站公布。
五、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能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因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招管办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考核标准执行)。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单位按《姜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职人员试用期为半年,未就业毕业生(含见习期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招管办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交易中心聘用人员享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自谋职业。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七、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23-88869415(姜堰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
0523-88810201(姜堰市招管办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姜堰市监察局)
网址:姜堰人事网http://www.jyrs.gov.cn
姜堰人才网http://www.jyrc.net
姜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附:可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招考专业可报考相近相关参考专业
建筑工程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教育、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
财务会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财政学、审计学
法律类法学、法律
招标采购类政府采购、招标与投标、国际招标与管理
报考人员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不能报考。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附目录要求的专业不完全相同,但报考人员自认为属于相近专业的,可在报名现场向用人单位提出,由市招管办会同市人社局、市监察局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确认后对外公布添加目录,并对所有报名人员一视同仁。
关于“姜堰市户籍和姜堰市生源”条件的掌握口径。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报考可不受该条件限制。姜堰市生源是指从姜堰市所属中学考入大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