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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0-13 15:34:03 来源:本站整理
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院2010年招聘简章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庭审记录员2名。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庭审记录员:2名,社会化用工,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中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历史、哲学、法律及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录入和文档处理能力(70个字以上/分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市苏南人力资源市场(市运河路100号);(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3.报名办法: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恕不退还,谢绝来访。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各项企业社会保险。
四、考试、体检和录用
本次招聘需进行笔试(行政行为能力测试、文字录入能力考试)、面试,经体检、考察后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