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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招聘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公开招考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工作人员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5.详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9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报名地点: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办公室(四楼)
报名地址:南京市福建路2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报名时须(1)交本人近斯的一寸冠正面彩照2张;(2)填写《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提供身份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由中心自主命题,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由单位通知考生。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2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中心网站www.cn-sukang.com上公示7天。
(四)面试按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自己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法将通过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 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和工作监督
联系电话:025-83427295 联系人:付 敏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 龄 |
学 历 |
招聘对象 |
单位所在地 |
其他说明 |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 |
差额拨款 |
假肢与矫形器制作 |
1 |
25岁 以下 |
大专 以上 |
应届毕业生 |
南京市福建路20号 |
编外 |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 |
差额拨款 |
传统假肢制作 |
1 |
25岁 以下 |
大专 以上 |
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南京市福建路20号 |
编外 |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 |
差额拨款 |
仓库保管员 |
1 |
25岁 以下 |
大专 以上 |
有一定工作经验(持有会计证) |
南京市福建路20号 |
编外 |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 |
差额拨款 |
收款员 |
1 |
30岁 以下 |
会计 本科 专业 |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会计证) |
南京市福建路20号 |
编外 |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 |
差额拨款 |
生产科资料员 |
1 |
30岁 以下 |
本科 以上 |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
南京市福建路20号 |
编外 |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 |
差额拨款 |
工具车司机 |
1 |
35岁 以下 |
大专 以上 |
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
南京市福建路20号 |
编外 |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 |
差额拨款 |
办公室文员 |
1 |
25岁 以下 |
本科 以上 |
有一定工作经验 |
南京市福建路20号 |
编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