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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及其派驻执法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城管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限通州区户籍或通州区生源。
6.具备拟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区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通州区开发区银河路588号二楼)。(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原通州区人事局网站<rsj.tz.gov.cn/index.htm>下载);③提供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⑤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确因工作急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与区人保局共同商定是否开考。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保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8月23-24日到区行政中心60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形式。由区人保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公共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材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各50%合计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比例的,由区人保局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面试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城管局党组研究后安排到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及其派驻执法中队的相关岗位,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考试工作由区人保局统一组织,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肃人事考试纪律,一旦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坚决查纠。
本简章由区人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3162(区人保局)86115829(区城管局)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区纪委)
招聘信息、考试成绩查询和公示:通州人才网(www.0513rc.com)和中国通州网(www.t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