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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市人口计生委、科教创业园区建设管委会等13家主管部门下属2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连云港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名。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详情请参照以下各单位招聘公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连云港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连云港市计划生育指导所(连云港市新浦区康泰南路26号)二楼201室报名。
3.联系人:高仕飞,联系电话:18951250307。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范围为妇产科或临床检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连云港市科教创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科教创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连云港市新浦区花果山大道-晨光路2号,市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五楼517室)报名。
3.联系人:刘珊,联系电话:0518-85726327。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时所提交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科教创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筹)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员关系证明、任职经历证明(报考0301岗位另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307室)报名。
3.联系人:崔金发,联系电话:0518-85815066。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部分为100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
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其中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为学前教育;网络管理及音响设备管理岗位考试范围为计算机应用;办公室职员岗位考试范围为法学概论;会计岗位考试范围为中级会计实务。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除加试岗位外,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要加试的岗位在加试前对进入加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党员关系证明、任职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加试:
加试岗位:机关幼儿园教师(0301岗位)
加试条件:根据招聘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加试人员名单。
加试内容:
(1)现场弹唱:在规定的时间内弹唱规定曲目;
(2)舞蹈:根据音乐,现场模仿舞蹈动作组合;
(3)说课:根据提供的说课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说课(准备时间45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根据加试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与加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0301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加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连云港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水利局324房间(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南路11号)报名。
3.联系人:张大虎,联系电话:0518-85487268。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其中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测量》,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旅游学》。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水利局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连云港市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粮食局政治处(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东路81号市粮食局301室)报名。
3.联系人:孟鹏球,联系电话:0518-85616016。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粮食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住房局政治处(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28号市住房局8楼809室)报名。
3.联系人:叶海兵,联系电话:0518-85529606。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5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其中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笔试范围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规范;行政管理专业笔试范围为行政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中文文秘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0705—0708岗位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专业加试的岗位须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旅游局(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洲南路12号三楼市旅游局、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320室)报名。
3.联系人:张姝、秦海雁,联系电话:0518-85820239,13912160292。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0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不需要专业加试的招聘岗位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要加试的岗位在加试前对进入加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0705—0708岗位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专业加试
详见《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加试方案》。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0701-0704岗位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专业加试占总成绩的20%、面试占总成绩的30%的比例,0705-0708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上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旅游局、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