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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招聘
为加强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经研究决定,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其中会计7人,电脑文员8人,具体职位要求见《兴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相应职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为兴化生源或兴化户籍(外地生源或原外地户籍人员须户籍迁入兴化2年以上,即:2008年6月1日前迁入),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一方在兴化且2010年6月1日前已领取结婚证书的)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兴化市人事局网站、兴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化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其他所需的相关证件;其他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其他所需的相关证件。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笔试报名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50%)和《材料作文》(卷面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50%)两部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下同)。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报考人员须按职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与报名时交验的证件相吻合)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复核当天提供有效证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兴化市人事局网站、兴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人员名单。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事局网站、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在考核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考核结束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35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兴化市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
兴化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xhrs.gov.cn/
兴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h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