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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06-11 18:11:16  来源:本站整理

    泰州市部分区县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职位表:

    1、海陵区 >>

    2、高港区 >>

    3、姜堰区 >>

    4、兴化市 >>

    5、靖江市 >>

    报名入口 >>

    6、泰兴市 >>

    报名入口 >>

    1、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1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4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ǹ颊哂哂泄页腥系难Ю>哂衅胀ǜ咝QЮ⒎瞧胀ǜ叩妊Ю逃钠渌窠逃问剑ㄗ匝Э际浴⒊扇私逃⑼缃逃⒁勾蟆⒌绱蟮龋⒌承P蛄醒Ю嗽保梢员ǹ迹挥晒遥ㄊ。┙逃姓棵畔麓镎猩苹渭尤ㄊ。┩骋徽猩际裕垂娑ū痪釉盒B既〔⑷〉镁釉盒QЮ模稍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认�ú⒆⒉岬(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ㄑ唬┲な椋⒎细谖灰蟮钠渌矢裉跫渲校芄惶峁侗弦瞪鸵低萍霰怼罚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诜趴碇�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唬┲な榈娜掌诳煞趴碇�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43),招聘对象为:从泰州市批准入伍或泰州市户籍(或生源),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简称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⒈胱矢癯跎蟆⒈适浴⒆矢窀瓷笥朊媸浴⑻寮臁⒖疾臁⒐尽⑵赣蒙笈炔街枋凳�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缁峁颊衅感畔ⅰU衅腹妗⒄衅父谖弧⒆ㄒ挡慰寄柯嫉饶谌菥谏鲜鐾竟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罚篽ttp://rszp.njzcb.cn:8020/ (2024年 6月18日9:00后可进入)。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恕=煞殉晒蟛煌嘶贡眩ㄓζ父谖槐蝗∠蚍咸跫淖畹蜕畋U霞彝ト嗽背猓�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蠛说ノ挥笆毕略亓舸姹ǹ既嗽钡谋畔ⅲ┟媸郧白矢窀瓷笫褂谩�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ū鞒獭⒓际跻蟆⒔煞寻旆ā⒘档缁暗龋┚诒竟迹┍ǹ既嗽辈檠1ǹ既嗽比缬幸晌剩箍上蛘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扒橹俊⑶松缇值缁白裳�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咸崾救缡堤钚从泄匦畔ⅲ谡衅溉潭宰约罕畔⒌恼媸敌浴⒆既沸愿喝稹M鄙洗ǹ既嗽北救私诿夤谡娑纾ǜ�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行谀诘亩矸葜ぃ槐肟际允褂玫纳矸葜け匦胍恢隆�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臁⒌救巳衔窍嘟ㄒ担上蛘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岢錾昵耄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谏蠛怂Э纬痰幕∩希酝馓砑拥模蚯橹俊⑶松缇痔岢鎏砑幼ㄒ档纳昵搿>己螅汕橹俊⑶松局及时灾付ㄍ旧戏⒉迹ǹ既嗽笨砂凑3绦虮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爰笆鄙蠛恕Wㄒ的柯继砑咏刂故奔���2024年6月19日16:00。凡未提出砑樱罢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赐饣蚯橹俊⑶松缇治磁迹詈竺挥性谕瞎砑拥淖ㄒ担坏米魑梢员ǹ嫉淖ㄒ怠�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00-12∶00。

    (7)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区人社局(0523-86337790)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1适跃砻媛治�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科目

    名称: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材献魑牡取1适圆恢付ǜ聪按蟾俸透聪白柿稀�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 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斓谋弦瞪褂μ峁┪唷⒍、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模荼适猿杉ㄈ范ǎ适猿杉ㄈ韵嗤模硇凶橹邮匀范āL寮烊嗽泵ピ谥付ㄍ旧瞎肌�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锌疾欤疾旃ぷ饔烧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橹凳?疾旃ぷ鞑握铡豆裨甭加每疾彀旆ǎㄊ孕校返扔泄毓娑ㄖ葱小�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颉⒕懿宦男蟹ǘㄒ逦瘛⒀现赜跋焖痉ɑ睾托姓毓帕σ约熬懿宦男泄酪逦竦妊现厥判形模�

    25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9年6月2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臁⒖疾於己细竦娜嗽敝腥范馄赣萌嗽保粗霸鸱止けㄇ橹俊⑶松缇稚蠛撕笤谥付ㄍ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既嗽钡募喽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弧⒄衅缚际缘母飨畛杉ā⒆艹杉ā⑴琶取D馄赣萌嗽泵ス竞螅ζ溉嗽比缥拚崩碛煞牌赣米矢竦模衅傅ノ换蛘哒衅钢鞴懿棵趴梢栽诿ス窘崾蟮�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衅腹作严格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6200区委组织部,0523-86339350区人社局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86330119 (泄蔡┲菔泻A昵臀┲菔泻A昵辔谖迮勺ぜ图旒嗖熳椋�

    举报邮箱:HLgkzpjbyx@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zhl.gov.cn/

    附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2、兴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档ノ�15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9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埠凸�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祷ぶ泄膊沉斓己蜕缁嶂饕逯贫龋�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蟮纳硖逄跫�

    7.弑刚衅父谖凰蟮钠渌矢裉跫ㄏ昙陡谖槐怼罚�

    (二)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姓棵畔麓镎猩苹斡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ú⒆⒉岬模ń逃垦Ю现ね竞搜椋梢员ǹ肌�

    2.报考人员须于报叭〉醚Юㄑ唬┲な椋⒎细谖灰蟮钠渌矢裉跫渲校芄惶峁侗弦瞪鸵低萍霰怼罚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保涞诙恢な椋ㄐ肴罩疲┚医逃姓鞴懿棵懦腥喜⒛茉谙喙厝现ね竞搜榈模梢缘诙坏淖ㄒ当ǹ枷嘤ψㄒ狄蟮母谖弧�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唬┲な榈娜掌诳煞趴碇�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ぷ鞯ノ唬涞蛋腹叵等员A糈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ζ该嫦�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0070703),招聘对象为:从泰州市批准入伍或泰州市户籍(或生源),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8.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0141501),需具有江苏户籍(或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9.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母谖唬�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脑诒啵ㄔ诓幔┤嗽保�

    (4)2024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橹凑展颊衅甘孪睢⒈胱矢癯跎蟆⒈适浴⒆ㄒ悼颇考邮浴⒆矢窀瓷笥朊媸浴⑻寮臁⒖疾臁⒐居肫赣蒙笈炔街枋凳�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腹妗⒄衅父谖弧⒆ㄒ挡慰寄柯嫉饶谌菥谏鲜鐾竟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2024年 6月18日9:00后可进入)。

    报名、照片上传,以靶薷暮筒钩湫畔⑹奔洌�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酥蛋啵卮鸨ǹ既嗽钡淖裳荼ǹ甲矢裉跫透谖凰枰螅谰萃媳ǹ既嗽碧峁┑男畔⒔凶矢癯跎螅⒃诒ǹ既嗽碧峤槐畔⒑�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兴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懿棵牛ǖノ唬┨岢錾昵耄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谏蠛怂Э纬痰幕∩希酝馓砑拥模蚴凶橹松绮棵盘岢鎏砑幼ㄒ档纳昵搿>己螅墒凶橹松绮棵偶笆痹谥付ㄍ旧戏⒉迹ǹ既嗽笨砂凑3绦虮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爰笆鄙蠛恕Wㄒ目录添加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饣蚴凶橹松绮棵盼磁迹詈竺挥性谕瞎砑拥淖ㄒ担坏米魑梢员ǹ嫉抹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09∶00-12∶00。

    (7)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现Ц叮蝗裘挥形シ纯际约吐桑渭颖适院螅炯彝ニ诘氐南兀ㄊ小⑶┟裾棵懦鼍叩南硎茏畹蜕畋U系闹っ骱偷捅Vぃǜ从〖┗蚣彝ニ诘氐南兀ㄊ小⑶┓銎痘钩鼍叩奶乩еっ骱吞乩Ъ彝セ厩榭龅蛋缚ǎǜ从〖叫嘶腥肆ψ试春蜕缁岜U暇质乱档ノ蝗耸鹿芾砜瓢炖砑趺饪际苑延玫氖中嘶贡选�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浴⑻寮斓然方诰枰玫剑�

    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23-83228870)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等。笔试不指ǜ聪按蟾俸透聪白柿稀�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6日09:00-11:30,地点详见适宰伎贾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专业科目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专业科目加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在面试前在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拮ㄒ悼颇考邮缘母谖桓荼适猿杉ǎ诒适院细袢嗽敝邪锤谖徽衅讣苹�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有ㄒ悼颇考邮缘母谖桓荼适猿杉ㄕ�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瓷鲜鲆蟀词碧峁┯行еぜ幕蜃矢窀瓷蟛缓细竦谋ǹ既嗽保∠涿媸宰矢瘢⒃诒ǹ纪桓谖坏目际猿杉ê细袢嗽敝写痈叻值降头忠来蔚莶姑媸匀嗽薄1蝗∠媸宰矢裾呷缍宰矢窀瓷笥幸煲椋稍谑盏酵ㄖ�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赡擅媸苑�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梢欢ㄉ缁嵊跋斓模�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敕欠ㄗ诮袒疃⒂胱诮碳耸屏ο喙唇幔橹⒗米诮袒疃苹得褡逋沤岷蜕缁嵛榷ǖ模�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模�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婧鲋笆兀菸蠊ぷ鞯模�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橹凸诘模�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9年6月2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捅尽豆妗返挠泄匾螅涌际猿杉ā⑻寮臁⒖疾於己细竦娜嗽敝腥范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榍搴笤倬龆ㄊ欠衿赣谩�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牛ǖノ唬┌垂娑ò炖砥赣檬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和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3326185(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踝裳缁埃�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中共兴化市纪委兴化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XHgkzpjbyx@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兴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附件:

    1. 附件1:兴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 附件2:兴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4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9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喾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父谖灰的相�ρЮ⒀唬�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畔麓镎猩苹渭尤ㄊ。┩骋徽猩际裕垂娑ū痪釉盒B既〔⑷〉镁釉盒QЮ模梢员ǹ迹辉诰臃燮诩淙〉镁釉盒QЮ娜嗽保梢员ǹ迹蝗〉镁釉盒QЮな椋谢嗣窆埠凸逃垦Ю隙ú⒆⒉岬模ń逃垦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胗诒叭〉醚Юㄑ唬┲な椋⒎细谖灰蟮钠渌矢裉跫渲校芄惶峁侗弦瞪鸵低萍霰怼罚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逃苛粞Х裰行牡难Ю现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嗽薄F渲校芄惶峁侗弦瞪鸵低萍霰怼罚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瞪谖弧�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050109,招聘对象为:从泰州市批准入伍或泰州市户籍(或生源),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液徒帐×碛泄娑ú坏糜ζ傅绞乱档ノ坏娜嗽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ǜ吒矍┳橹俊⑻┲菀揭└咝虑ǜ吒矍┤肆ψ试春蜕缁岜U暇郑ㄒ韵录虺魄彻のㄇ┳橹俊⑶松缇郑┩骋蛔橹凑展颊衅甘骂、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2024年6月18日9:00后可进入)。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处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蚱赣玫茸矢瘛W矢癯跎笪赐ü模稍诠娑ㄊ奔淠诒ㄆ渌咸跫母谖弧�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娜范ǎ胫葱小短┲菀揭└咝虑ǜ吒矍�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09∶00-12∶00。

    (7)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处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处(0523-86966546)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等(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6日0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阶伎贾ど厦魅返目嫉悴渭颖适浴1适晕谭獗湛际裕际云诩洳坏锰崆敖痪怼⑼顺 �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专业科目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专业科目加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唬┳橹诒适院细裾咧校幢适猿杉ù痈叻值降头郑锤谖徽衅讣苹�6倍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在面试前在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ǹ既嗽北3至捣绞匠┩ǎ员阏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ㄖ矢窀瓷蠡虻莶梗挡坏秸呤游远牌�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展裨甭加每疾煊泄毓娑ǎǹ既嗽庇邢铝星樾沃坏模词游疾觳缓细瘢�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月鄄⒃斐梢欢ㄉ缁嵊跋斓模�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督喜睿现匚シ凑渭吐伞⒄喂婢睾妥橹吐傻模�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什频模�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从泄毓娑ú斡虢沟耐绱バ形蛘咄缁疃模�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1年6月21日(含)岳矗芗谴蠊⒔导丁⒊分啊⒘粲茫舻场⒘粜#┎炜吹却Ψ值模�

    26.自2019年6月2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裨币檀侵盎蛘弑辉鹆畲侵暗模�

    28.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ノ弧⒄衅缚际缘母飨畛杉ā⒆艹杉ā⑴琶取D馄赣萌嗽泵ス竞螅ζ溉嗽比缥拚崩碛煞牌赣米矢竦模衅傅ノ换蛘哒衅钢鞴懿棵趴梢栽诿ス窘崾蟮�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欢苑从车奈侍庖皇蹦岩圆槭档模稍莼浩赣茫榍搴笤倬龆ㄊ欠衿赣谩�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6170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0523-8696654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86966348(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工)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gxggrsgl@163.com

    咨询奔洌汗ぷ魅�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http://www.cmc.gov.cn/

    附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4、

    4、靖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衅腹ぷ魅嗽钡氖乱档ノ�37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9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的人员或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鸵低萍霰怼罚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面向靖江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180102、190101),招聘对象为:在靖江市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现职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且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受到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以及泰州市(区)两级组织部门统一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党组织书记。

    7.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190102),招聘对象为:从泰州市批准入伍或泰州市户籍(或生源),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8.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2024年 6月18日9:00后可进入)。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6月18日9:00-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8日9:00-6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畔⒑�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蠛说ノ挥笆毕略亓舸姹ǹ既嗽钡谋畔ⅲ┟媸郧白矢窀瓷笫褂谩�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笮∥�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靖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爰笆鄙蠛恕Wㄒ的柯继砑咏刂故奔湮�2024年6月1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意或市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00-12:00。

    (7)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媸浴⑻寮斓然方诰枰玫剑�

    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23-80292935)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名称: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6日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伎贾ず挪檠�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狻�

    (3)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裾呷缍宰矢窀瓷笥幸煲椋稍谑盏酵ㄖ�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山锌疾欤疾旃ぷ饔烧衅钢鞴懿棵牛ǖノ唬┳橹凳?疾旃ぷ鞑握铡豆裨甭加每疾彀旆ǎㄊ孕校返扔泄毓娑ㄖ葱小�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斓己凸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9年6月2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弦蟆⒅鞫牌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ù痈叻值降头纸械莶梗扛龈谖恢荒艿莶挂淮巍0炖砥赣蒙笈中螅辉俚莶埂�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0292122(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9181512(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

    0523-80292009(中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邮箱:jjrsj8029@sina.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jiang.gov.cn)

     

    附件:1.靖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靖江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人社局

    5、姜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ㄋ瞻旆ⅰ�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8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逃垦Ю隙ú⒆⒉岬模ń逃垦Ю现ね竞搜椋梢员ǹ肌�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毡奔苹�”)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192301),招聘对象为:从泰州市批准入伍或泰州市户籍(或生源),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忠劬嘶蚬窠逃蛄衅胀ǜ咝T诙练�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橹俊⑻┲菔薪咔肆ψ试春蜕缁岜U暇郑ㄒ韵录虺魄橹俊⑶松缇郑┩骋蛔橹凑展颊衅甘孪睢⒈胱矢癯跎蟆⒈适浴⒆矢窀瓷笥朊媸浴⑻寮臁⒖疾臁⒐尽⑵赣蒙笈炔街枋凳�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柯嫉饶谌菥谏鲜鐾竟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2024年6月18日9:00后可进入)。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6月18日09:00—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畔�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ノ唬┏率錾瓯纾捣绞较昙陡谖槐怼贰Mü跎蠹纯山薪煞选=煞殉晒螅轿行А1ǹ既嗽毙胧褂梦⑿沤赡杀眩盐�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畔⒑�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钩渌得鞯氖孪睿ψ⒚魅笔Щ蛐氩钩涞哪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魅嗽弊ㄒ挡慰寄柯肌�,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咏刂故奔��2024年6月1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6月24日9∶00-12∶00。

    (7)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http://rszp.njzcb.cn:802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23-88869415)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

    名称: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4年取得ň常┩庋Ю娜嗽被剐胩峁┙听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组织人社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范ú渭犹寮烊嗽薄W艹杉ㄏ嗤模菝媸猿杉ㄈ范ǎ媸猿杉ㄈ韵嗤模硇凶橹邮匀范āL寮烊嗽泵ピ谥付ㄍ旧瞎肌�

    体检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炜吹却Ψ值模�

    26.自2019年6月2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盎蛘弑辉鹆畲侵暗模�

    28.自2021年6月2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喽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欣投ㄆ赣茫┖贤蛐榈模杀救税从泄毓娑ㄗ孕懈涸鸾獬�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庇Φ痹谡衅傅ノ蛔畹头�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公开、平等、竞⒃裼�”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纯际浴⑵赣眉吐苫蚬ぷ魇е笆笤斐刹涣己蠊墓ぷ魅嗽保痪槭担窗从泄毓娑ㄓ枰匝纤啻怼�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8869415(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8869176(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

    0523—88101647(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jysgkwl@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6、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澹┠炅湓�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六)面向军队服役5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6902),招聘对象为:从泰州市批准入伍或泰州市户籍(或生源),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七)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

     

    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

    泰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岗位代码:0401)、泰兴市殡仪馆(岗位代码:1402)、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2301)、泰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代码:2401)、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代码:4101、4102)的专业要求按“岗位表”中“专业”栏内所列专业进行确定。

    (八)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泰兴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杨根思烈士陵园讲解员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2.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按照考试类别,A类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及材料写作;B类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别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考试内容详见《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A类岗位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B类岗位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公示后,在报考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技能。专导寄懿馐阅谌菹昙短┬耸�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附件4)。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殖∏┟啡虾笸ㄖζ溉嗽薄�

    应聘人员应携带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公告。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2)其他要求:

    ①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同时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2024年毕业生须签署无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同时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承诺书。

    ③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④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退役人员须提供相关退役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等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应当场向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叻值降头忠来蔚莶棺矢窀瓷笕嗽薄�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计算总成绩。

    2.其他岗位幢适猿杉ㄕ�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taixi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4年6月18日-6月22日,每天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2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4年6月18日09:00-6月23日12:00

    6.应聘岗位被取消考生改报:

    2024年6月24日09:00-12:00

    7.对改报考生资格审核:

    2024年6月24日09:00-14: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0735106、0523-87664117。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411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3-80735106、0523-87664117。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熟悉本次招考各环节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须根据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第二学位报考人员)上的所学专业准确填报专业名称,其所学专业应符合填报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资格审核时,将对考生所填写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严格比对。报名时,对按类别设置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招聘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向招聘组织方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对同意添加的专业在指定网站公布后,应聘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添加专业目录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16:00。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缱艹杉ㄏ嗤ㄒ导寄懿馐愿谖话醋ㄒ导寄懿馐猿杉ǎㄈ缱ㄒ导寄懿馐猿杉ㄏ嗤蛟侔疵媸猿杉ǎ⑵渌谖话幢适猿杉ù痈叩降偷乃承蛉范ú渭犹寮烊搜 1适浴⒓寄懿馐浴⒚媸猿杉ň嗤模猿杉ㄏ嗤娜嗽弊橹媸约邮裕醇邮猿杉ù痈叻值降头秩范ㄌ寮烊搜 3杉ú缓细袢嗽辈坏萌范ㄎ寮烊搜 �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诓涣烊∑赣猛ㄖ榛虿荒馨词卑旖岜ǖ绞中呤幼髯远牌赣米矢瘢萌说ノ挥肫淝┒┢赣煤贤⒃级ㄊ杂闷凇J杂闷诼己撕细瘢枰远ǜ诙丁?己瞬缓细裾撸∠赣米矢瘢獬赣煤贤�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煤贤猓Φ痹谡衅傅ノ蛔畹头�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64117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23-80735106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664768(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tzgg/index.html)

     

    附件1: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4:泰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doc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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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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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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