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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和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ntst.edu.cn)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83年1月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1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2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7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rsks.rsj.nantong.gov.cn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8日期间09:00至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8日17:30。
5.缴费确认:2024年1月20日09:00-2024年1月29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050511。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rsks.rsj.nantong.gov.cn)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30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相关事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者予以关注,不再个别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2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2月1日9:00-2月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 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1,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地点、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综合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人,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的评委人数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50%,如有本单位编外人员参加面试的,评委人数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30%。
(二)严肃工作纪律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指向性或歧视性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拟聘用人员材料须真实有效,对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050510
附件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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