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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常州市规划编研中心)和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14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3年8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6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6日)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五)所有人员须于2023年8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岗位要求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8月16日前取得。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16日前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jiangsu.gov.cn/cz/)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报名:江苏网上报名系统(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8月14日9:00—8月16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40K)。
2.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8月14日9:00—8月17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18日9:0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23日9:3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czks.czrsj.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及实务测试。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14:00-16: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专家评审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8060787;69800108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8060739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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