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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育系统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2023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xetdz.xz.gov.cn)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所有岗位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Bgs87735616@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特级教师证书、省级及以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证书等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取消该岗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特级教师证书、省级及以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如实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备案。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四)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拟定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拟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二)对公示有异议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本人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超过规定期限无法办理入职、调动等手续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政策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招聘咨询电话:0516-8798637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6-8779329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6-87793413
监督举报邮箱:xzjkqjtj@163.com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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