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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3-03-30 16:24:17  来源:本站整理

    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①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须提供院级党政证明;②校级副部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干部),须提供校团委盖章的证明材料;③院级正部及以上,须提供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连续全职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3日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3日9∶00-4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3日-4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3日9∶00-4月25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3日9∶00-4月2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招聘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4月2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5月,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按照江苏大学相关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0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大学

    2023年3月30日

    江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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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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