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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江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对口,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四)年龄: A、B类岗位: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5日后出生); C类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5日后出生),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5日后出生)。 (五)户籍 1. A、B类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2. C类岗位:限江阴市户籍。 3. 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两地分居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澄父母(父母为江阴籍)身边无子女照顾、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户籍不限。 4. 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其他留学回国人员限无锡市户籍,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1.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科学(1071)岗位的考生,如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 2.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须为目前公办学校在聘的江阴市统招编外用工人员,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职称。 (七)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 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 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7月底前毕业生,以《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2. 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4月5日9:00-2023年4月9日16:00 2. 报名网址: 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 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5日9:00-2023年4月9日16:30 4.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4月5日9:00-2023年4月10日16:00 5.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4月5日9:00-2023年4月10日16:00 6.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4月5日9:00-2023年4月10日16:0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90元/人,面试费90元/人(苏财综〔2021〕17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3.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核减、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14: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开始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6710513。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含专业加试)。 A类岗位笔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上午; B类、C类岗位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A类岗位 1.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2-1),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岗位相关教材。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在面试时另需专业加试(加试项目见附件1-1“其他要求”一栏)。其中音乐岗位专业加试可二选一,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①钢琴自弹自唱;②其它乐器(键盘及小乐器除外)+钢琴自弹自唱(分值为其它乐器30分、钢琴自弹自唱20分)。体育岗位专业加试内容为:队列队形口令+体操技巧,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美术岗位专业加试内容为:素描,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 3. 总成绩。 无专业加试的岗位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 (二)B类岗位 1.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2-2),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岗位相关教材。 3. 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C类岗位 1.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分三组进行,组别通过抽签确定,每组对应招聘人数为:16人、17人、17人。 3.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材料要求分别见附件3-1、3-2。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根据总成绩,对笔试、面试、加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高者;若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再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1. A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同一学科分组面试的考生,由各组总成绩第一名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以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5。 C类岗位统一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聘用单位。 参加单选并签订单向选择确认书的考生视作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如果放弃岗位,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3.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4.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413。
江阴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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