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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扬中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人才来源渠道,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镇江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计划>的通知》(镇组通〔2021〕37号)、扬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扬中市关于实施优秀青年人才选调培养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扬人才〔2021〕1号),结合我市人才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江苏省扬中市面向部分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引进20名青年人才。
一、引进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200名以外国(境)外高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全日制,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届毕业高校及专业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
6.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体引进的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应聘报名、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在引进计划内,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我市岗位需求特点,安排有代表性、符合我市产业特点的高校开展报名工作,具体的报名活动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发布报名通知。
㈠报名
1.每次报名活动通知将明确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间为1天;网上报名时间自报名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前一日下午5:00结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⑴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⑶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⑷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⑸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⑹《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2,下简称报名表)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应聘者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材料须与报名表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材料原件转换或扫描成PDF格式,和报名表一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预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jsyzrcb@163.com,电话:0511-88360233。
网上报名者必须于现场报名当日下午5:00前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同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后续的评价和面试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㈡综合素质评价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主要针对应聘者的在校学习情况、任职情况、奖励情况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按引进计划数1:3的比例,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之比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素质评价入围人选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yangzhong/rszk/list.shtml,下同)公布。
㈢面试
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所有参与考生,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号码查询。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参加报名和面试均须申领并及时更新健康码和行程码,考试当天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试现场。所有考生参加考试都必须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报名和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人才引进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
拟聘用人员与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签订入职承诺书后,享受各项人才补贴政策。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1-88395299(考务政策咨询),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360233(人才政策咨询),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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