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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职辅导员,列编制内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南京晓庄学院网(www.njxzc.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及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院系或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的具体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②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或本科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入职高校的工作经历,须有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在校工作或担任辅导员的起止年月。
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岗位、任职职务和起止年月。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0月31日。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1. 报考者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及学位。本次招聘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3.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0月29日9:00-11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
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9日9:00-11月1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0月29日9:00-11月2日11:30。
4.学校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0月29日- 11月2日9:00-11:3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9日9:00-11月3日12: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1月4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公告、“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要求,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进行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拟定笔试日期:2022年11月19日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和南京晓庄学院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须遵守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将及时补充公告。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晓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xzc.edu.cn/)公布。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负责通知或通过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⑤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工作的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生如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交: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工作的证明;
⑥其他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本科至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⑦党员证明材料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或学院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⑧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晓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师德师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南京晓庄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办理报到和入职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149,
025-86178129,18851734075
网上报名与准考证打印咨询:025-83151200
六、招聘监督
南京晓庄学院监督电话:025-86178111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南京晓庄学院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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