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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苏州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苏州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snd.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6日至2004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6、《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om:8012/zpCandidate/a/login)。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2022年4月6日9:00-4月12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50Kb以下。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资格初审:2022年4月6日9:00-4月13日16:00。
5、陈述申辩:2022年4月6日-4月14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4月6日9:00-4月1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对通过资格初审者,结合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不足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比例的,可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请实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六、面试及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总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当天 “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须持本人参加的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十一、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945,6875149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05024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2022年苏州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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