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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地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上级机关同意,盐城市地税局、建湖县地税局下属事 业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必须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 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由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统一组织。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户籍证明材料;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
(5)职位简介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6)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7)应聘者须缴纳有关考试费用98元 。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址:盐城市地方税务局人事处(盐城市迎宾北路69号东楼401室)。
3、报名时间:4月6日(上午8:30—9:30)。
4、垂询电话:88310466,88324770。
三、考试方法、内容和时间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社会主义特色理论、公文写作、行政法律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按比例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可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拟聘人选由 市地税局依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德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五、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盐城地税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地税局发放《盐城市地税局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