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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如皋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高层次人才,优化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结构,适应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如皋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2021年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和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76年1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须知事项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或委托人)到达指定场所进行资格复审、改报名、领取准考证、考试和体检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且近14天旅居城市不带“*”号、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改报名、领取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等活动。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和面试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28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告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至2021年11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采用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rgrmyyrsk@126.com,邮件主题为:2021年如皋市人民医院+岗位代码+姓名。由如皋市人民医院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初审:2021年11月18日9:00至2021年11月28日16:00。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民医院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自2021年11月18日9:00至2021年11月29日16:00。审查通过后,由如皋市人民医院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4:00~17:30,地点将以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如有疫情影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准确的《2021年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③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审核通过后,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rsxx/rsxx.html)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和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公告。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皋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512783
纪律监督:0513-8752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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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