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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10-14 16:10:59  来源:本站整理

    2022年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简章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高新区)是南通地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近年来,南通高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南通高端人才集聚地、高新技术创新地、高端产业主阵地。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推动南通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南通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选调对象为本科阶段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且研究生阶段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该一流学科)或同层次境外名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选调名额:10名左右。其中,5名左右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5名左右面向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综合素质好,品学兼优,有一定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所学专业为南通高新区“一主一新一智”产业定位以及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急需的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汽车工程、新能源、新材料、金融证券、法律、城市规划、区域经济、产业经济、财政审计、建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德语)等学科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任班长、院系学生会副主席以上(或相应党、团职务)学生干部,或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人员;

    (3)有开发园区、地级市及以上一类国有企业、500强企业、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人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1月30日。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

    (1)《南通高新区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内附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报名登记表》扫描文件下方二维码下载;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应届生除外)、职称、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发表的文章等;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所在院系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初试与复审的人员。

    (二)初试与复审。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初试与复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的人员。

    (三)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一次性递补。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南通高新区工作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大学本科生3000元。

    (2)综合补贴。五年服务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综合补贴。

    (3)购房补贴。在南通市区购房用于自住,五年服务期满且继续在南通高新区工作的,发放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大学本科生12万元,凭房产证等购房手续经审核后分期发放。

    (二)选调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一般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南通高新区职能机构、功能园区锻炼。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其自谋职业。

    (四)选调人员在南通高新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网站(www.nttzdj.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6026365、86028518。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

    六、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通高新区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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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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