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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2021年“乡村振兴好青年”招聘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培养一批熟悉农村、热爱农村、扎根农村的乡村振兴骨干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振兴好青年”(以下简称“好青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为返乡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好青年”207名,分别设A、B、C三类岗位。
A类岗招聘135人(其中,仙女镇设社区岗8人,大桥镇、吴桥镇设会计专业岗各4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返乡高校毕业生;B类岗招聘67人,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面向复员退伍军人;C类岗招聘5人,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次招聘A类岗男女比例原则上按3:1统筹(会计专业岗除外),C类岗限男性,各镇(园区)具体岗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江都区户籍(含原籍江都,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在江都工作、生活,其配偶一方具有江都区户籍的;户籍转入时间应为2021年8月31日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
3、具有能够担任“好青年”的身体条件。
4、A类、B类、C类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后至2003年9月1日前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
6、身体状况有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园区一线工作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在江都党建网(http://zzb.jiangdu.gov.cn/,下同)下载报名表,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原则上报名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镇岗位(C类岗面向全区招录,不限户籍所在镇),不得一人多镇或一人多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B类岗的须同时提供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及2寸蓝底电子照片。
3、非江都区户籍报名人员须提供配偶一方的江都户籍资料及结婚证。
4、报名人员对自己提供或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资格,如涉及违规违法的将依法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
5、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应当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对于暂未取得高校毕业证书的,应提交书面承诺于集中体检环节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报名地点:各镇党群工作局,详见附件。
(二)资格初审
各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步审核的由各镇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区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等,考试不设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参考人员可登陆江都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提前申领“苏康码”,在现场报名时查验“苏康码”“行程码”。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相关异常症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各镇参加面试人员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设定(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C类未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可以调剂进入户籍所在镇A类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凭提交在体检前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书面承诺报名的,须在体检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所报考的镇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由各镇(园区)组织体检和政审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镇(园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各镇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A类、B类作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跟踪培养,C类作为“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养,其人事档案由各镇(园区)保管。
2、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期满后,由各镇(园区)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区)、园区(企业)试用工作,实践锻炼期为6个月,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入职后发放实践锻炼期薪酬,并缴纳“五险一金”。实践锻炼期满后,镇(园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A类、B类薪酬待遇以略低于所在村(社区)“两委”副职标准确定,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发放;C类薪酬待遇参照所在园区国有企业人员标准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在村(社区)、园区工作的,分别按村(社区)干部和园区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发放报酬;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转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按照相应职务领取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
4、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各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江都区乡村振兴好青年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