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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07-26 15:10:38  来源:本站整理

    2021年溧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推进学前教育更好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溧委发〔2021〕5号)、《溧阳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溧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幼儿园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幼儿园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8月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5日);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5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yjyfw.net/)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2)。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
     
      (http://gkzk.liyang.gov.cn/),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8月3日9:00~8月5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8月3日9:00~8月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40K)。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有困难的,电话联系:(0519)87228084。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8月7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可于2021年8月12日9:00点起在(http://gkzk.liyang.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14日(周六),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学前教育教学理论与师德、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4.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6.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由溧阳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市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缴纳100元测试费用。
     
      4.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仍为同分,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五、录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2.所有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合同管理,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1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本简章招录人员资格保留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从公布拟录用公告起算;一年内同岗位需要补录的,可由市教育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有关说明
     
      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是指公办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由溧阳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待遇参照幼儿园事业编制人员实际收入情况确定,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幼儿园备案制教师与幼儿园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工会福利等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8084(教育局)
     
      0519—87269151(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16594
     
      八、本公告由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溧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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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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