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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发布2021年招聘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南京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南京学院)坐落于紫金山下,位于南京紫东科创大走廊的核心位置,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与南京市倾力打造的体制机制创新、学科专业特色鲜明、集科教创产于一体的科教融合高水平大学,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二级学院,与南京地方事业法人机构国科大南京高等研究院一体运行,依托中科院南京分院管理。南京学院恪守中科院出成果、出人才、出思想“三位一体”战略使命,秉承国科大“博学笃志、格物明德”校训,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南京学院下设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空间天文与光电技术学院、信息学院、生命健康与安全学院、未来能源与绿色制造学院等5个专业学院。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规定,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南京高等研究院)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www.njb.cas.cn)发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行政事务主管(1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南京学院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和管理、对外事务协调与接待安排、舆情处理与应对以及文电批办、公文审核等。
2.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3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高校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后勤事务主管(1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南京学院园区物业等日常事务监督、安全保卫、房产管理及其日常维护维修等行政事务管理。
2.应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高校相关管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财务与资产主管(1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南京学院财务预决算、报销审核、收支账务核算、校园一卡通收费系统管理、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2.应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会计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高校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公寓与食堂主管(1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南京学院研究生宿舍、人才公寓和食堂管理,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日常监管等。
2.应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高校相关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专业学院教务管理岗位(3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相关专业学院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生教学组织管理、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学位管理等。
2.应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高校教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六)专业学院学生工作岗位(3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相关专业学院研究生党建、团建、思政工作,研究生学籍管理,招生、就业指导,研究生奖助贷勤和奖惩等学生工作,兼任研究生辅导员。
2.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高校学生管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工作条件及待遇
1.南京市事业编制。
2.参照中科院和南京市事业编制有关岗位和职级/职称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初选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至zhaopin@njbas.ac.cn。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身份证、最高学历与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职务等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2.审核初选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成立初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
3.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通过初选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南京分院按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最终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答辩。
(三)体检考察
通过面试者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南京分院组织考察,根据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四)公示与聘用
南京分院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与专业、工作年限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南京分院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六、监督电话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监督电话: 025-8336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