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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经研究决定,高淳县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检察辅助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业务部门2人,技术部门1人(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业务部门的专业要求为法律类、文秘类,报考技术部门的专业要求为
计算机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四肢运动正常,无慢性疾病,身体健康;
5.具有高淳县常住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
检和考核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3月18日,8:30~16:00。报名地点: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淳溪镇固城湖北路53号)。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均为查阅原件和交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
内到规定的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3.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到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1.电脑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用时为20分钟,由考生将书面资料录入
电脑。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达到90%以上的为合格。
2.电脑速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者进入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业务部门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
律专业知识;技术部门的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三)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分开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面试。招聘
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由招考单位另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分
数线。面试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工作人员当场通
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核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
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
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高淳县人民检察院和高淳县人事局人才中心进行考核政审。
3.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发出《录用通知书》,被录用的人员凭
《录用通知书》及时办理报到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考核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高淳县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
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
报电话:57325327。
六、本方案由高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