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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12-28 16:50:34  来源:本站整理

    2021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公告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医院正在创建三级医院。医院位于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与海阳东路交汇处(城北商业圈内),占地面积30650 m2,建筑面积85720 m2。床位设置860张,开放医疗护理单元25个;设有内、外、妇、儿、精神科、基层胸痛中心、皮肤美容中心、心理减压中心等医疗、医技辅助科室50余个,并设有城东、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13人,具体岗位、专业、学历、人数等要求详见招聘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及之后出生),本科生、大专生30周岁以下(1991年及之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现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须为高中起点大专(五年制大专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7.优秀人才、有三级医院临床一线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人员、或应聘紧缺专业、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及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公示、签约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发布招聘公告
     
      医院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丁香园网站、各医学院校就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
     
      1. 临床医技、病案、药剂、财务人员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905001910@qq.com。
     
      (3)报名流程:
     
      ①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医院官网可下载)并与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90500191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②加入“2021年泰州四院招聘群”(QQ群号: 905350779),申请入群验证身份时,注明: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2.护理人员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审核报名者相关资料,加入QQ群(群号报名现场提供)。
     
      (3)报名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医院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资格审核
     
      1.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为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
     
      2.临床医技、病案、药剂、财务人员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
     
      3.护理人员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与报名同时进行)。
     
      4.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医院官网可下载),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②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④医师资格证书(刚得知成绩者提供官网成绩截图证明)、护士资格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
     
      ⑤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已投递纸质简历者无需重复提供),包含上述原件材料的复印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考核
     
      1.临床、检验、影像类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1)心理测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发放准考证并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参考;
     
      (2)面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 病案、药剂、财务类人员及临床医技类本科或以下学历人员:
     
      (1)心理测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发放准考证,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参考;
     
      (2)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护理人员:
     
      (1)分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2)所有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均参加理论考核,根据理论考核成绩择优通知参加操作考核,根据理论、操作考核总成绩择优通知参加面试。操作考核、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3)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理论考核成绩占30%、操作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理论考核成绩、操作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一般为面试次日的07:30-09:30。
     
      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参加现场应聘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
     
      2.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另须提供资格审核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现场应聘时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应聘。
     
      四、待遇
     
      1.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待遇(药学、中药学除外):
     
      (1)可参加海陵区事业单位入编招聘考试;
     
      (2)按人才分类享受5-40万的人才引进和科研启动经费(分次发放);
     
      (3)普通硕士、普通博士入职2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4)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进院次月即可享受科室绩效奖。
     
      2.其他人员待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3-80185084,80185016(医院人力资源科)
     
      2.举报电话:0523-80185015(医院纪检监察室)
     
      3.指定网站:http://www.tzdsyy.com.cn/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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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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