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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具有118年办学历史,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促进学校的升本进程,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1970年9月;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岗位
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学校根据岗位报名及单位初审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每次考试结束后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tnc.edu.cn)公布招聘结果及岗位动态核减情况。
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箱:ntgdsfxxrsc@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程序。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接到反馈信息三天内可与学校工作人员联系,查询未通过原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复审、考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提前10天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试。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3份。
(二)考试
?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考试(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理论基础。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服务期及相关待遇(具体见《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试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2、55092061
监督举报电话:0513-55092032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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