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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科学设置招聘条件,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jsszfhcxjst.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由招聘主管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4.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15日09:00-2020年6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5日09:00-2020年6月2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应聘事业单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主管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刘斌,025-51868780
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联系人:李韫,025-83242203。
2.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赵慧媛,025-51868180。
3.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人:陈慧,025-51868706。
4.江苏省城乡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徐红云,025-51865960。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186889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接受举报电话:025-5186889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附件:2020年度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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