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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4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14日9:00-4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0年4月3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应填写自己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文字说明:复审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
四、考试组织及实施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4.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二)考试方式
(1)1号-7号岗位
考核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8号-14号岗位
考核方式:①试讲;②技能考核;③面试。
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在试讲、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者中,按试讲和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如有岗位初审通过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其他考核方式适当调整。
1号-7号岗位考核方式更改为:①笔试;②试讲。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8号-14号岗位考核方式更改为:①笔试;②试讲;③技能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和技能考核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号-14号岗位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试讲分数高者排名在前。笔试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试讲和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笔试、试讲、技能考核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试讲、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或笔试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面试办法由学校制定(另行通知)。
(5)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考核,考试的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学院官网www.jstc.edu.cn(在考核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394
联 系 人:高老师、周老师、吕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