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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7-11 10:05:49  来源:本站整理

    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市直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0日到2001年7月21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20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20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延迟至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延迟至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专业课教师不需要提供);
    (6)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7)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泰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教育局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由市教育局在泰州教育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20日下午4: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4)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笔试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报经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泰州教育网公告。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改报名地点:泰州市教育局一楼105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6)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各招聘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跟进)。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费。
    3.面试组织。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其中体育、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教师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相关材料,未就业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托管相关材料,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确认怀孕的报考人员需延迟体检的,暂保留其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99831(泰州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999837(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泰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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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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