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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心湖高级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心湖高级中学(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分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心湖高级中学(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分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9日16点以后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jxqjy.zje.net.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日10: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中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3日-4月4日。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jxqjy.zje.net.cn/)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5倍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8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 (http://jxqjy.zje.net.cn/)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后公布。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和答辩的方式。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 (http://jxqjy.zje.net.cn/)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网站(http://jxqjy.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
0511-83378271(新区组织统战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