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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电视节目主持人队伍,展示地方电视台良好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出生);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应届毕业生指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资格复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9:30-16:00。
(二)报名地点:浙江传媒学院体育馆和运动场(杭州市江干区学源街998号)海门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展位。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准确的《2017年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名单在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网站(http://gdt.haimen.gov.cn)上公示。
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c.gov.cn)、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笔试,按照先技能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一)技能测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时间地点:技能测试时间为
3.技能测试分为播音主持、才艺展示、问答和试镜。播音主持、才艺展示、问答,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倍进入试镜,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试镜内容为播音主持演示,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二)笔试
1.对象:在试镜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笔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另行通知。
3.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播音主持专业知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5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按照播音主持、才艺展示、问答成绩占40%、试镜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市广播电视台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纪律监督:0513-89282670 (中共海门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9292(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68701382(海门市广播电视台)
附件: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