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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2017年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每个招聘岗位分高级主管和主任两个层次,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根据报名人选的情况和岗位需要,招聘方可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减少或取消相关岗位的招聘名额。
二、聘用人员待遇
1、政治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区后备干部库管理。在我区服务满五年且表现优秀的可通过调任、选任、到事业单位任职等方式提拔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
2、经济待遇。实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年薪制,高级主管层次人员年薪15万以上(包括月工资、绩效、奖金、应由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不包括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下同),主任层次人员年薪8万以上,并纳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正常调整机制,根据企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绩效评价结果等适时调整。
聘用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还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享受住房补贴、“购房券”等洪泽区出台的人才奖励政策,具体政策可到洪泽组工网(http://zzb.hongze.gov.cn/)查询《关于强化洪泽建设人才支撑的十条意见》。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高级主管层次人选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主任层次人选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以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并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4、报名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经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8、报考高级主管层次的报名人选在专业技术经历、工作绩效、执业资格等方面较为突出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一般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到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ngze.gov.cn/)下载填写《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1000字左右的反映个人工作实绩、工作经历的小结以及反映本人工作成果、能力水平的论文、获奖证明等背景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5)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1张。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络报名的,请将上述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shzrsj@126.com(照片直接提供jpg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须扫描成pdf格式,邮件标题请按“姓名+报名岗位”命名);并在适岗评价前一天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请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科办理报名手续,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3.报名时间: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17:30截止;现场报名自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截止(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适岗评价。
此次招聘突出实际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采取适岗评价的方式进行。
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进入适岗评价的人选。
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导小组邀请相关人员组成评委组。评委组根据适岗评价人选的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实绩、专业素养以及现场提问等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适岗评价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时,可以一次性递补人选也可取消招聘名额。体检标准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由实施医院确定,不适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可以一次性递补人选也可取消招聘名额。
五、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洪泽区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可在全区范围内调剂。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7211901邮箱:jshzrsj@126.com
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