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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人员队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在编)。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0年2 月3 日起至2 月5 日。
2、报名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502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报名者报名时须①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民政厅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③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④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对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将在江苏民政网、江苏老龄网进行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按照江苏省民政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产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决定后,将在江苏民政网、江苏老龄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进编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5) 83590457
联系人:吕承军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025)83590435
联系人: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