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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报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为:符合《2017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报考资格条件,且参加2017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人员,不含幼儿教师(001、002岗位)、特教教师(003岗位)、散打教练员(043岗位)、击剑教练员(044岗位)人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沛县教师发展中心(沛县中学南门西侧50米)。
(三)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四)报名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毕业证(需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学位证,同时按要求填写《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照3张。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三、体检考察
参加2017年沛县公开招聘在编教师考试,进入面试环节未被录取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经审查符合《2017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报考资格条件的,根据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发布。体检由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5个月),试用期内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
须服从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为1520元/月)的1.5倍执行,并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所有聘用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0516-89618362
监督电话: 0516-6886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