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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及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年龄在18岁及以上、35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后、1999年7月31日前出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年龄在30岁以下,不限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在35岁以下,不限户籍;
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17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徐州市光荣巷小学(地址:夹河前街46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本人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照3张(不得使用电脑修图照片);
(2)填写《2017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3)毕业证书(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籍页)、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证明,2015届以后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2017年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编教师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用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用100元,家庭困难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8月4日9: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泉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四)面试由泉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形式及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说课(10分钟)。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监督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总成绩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再次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加试工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由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周六、周日不休息):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5806099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体育局0516-85901752
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纪检监督电话:0516-85806112
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