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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实验学校2017年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是高铁新城核心区内第一所公办性质连带幼儿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由苏州大学和苏州高铁新城管委会共同组成的苏州大学实验学校理事会直接管理。学校已于2016年9月在过渡校区正式开学,目前已集聚了一支以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领军的师资队伍。现因学校发展需要,经相城区教育局同意,面向全国诚招优秀教师若干名。
一、引进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具有事业编制)骨干教师。
二、引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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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事业编制岗位数 |
幼儿园 |
2 |
小学语文 |
4 |
小学英语 |
3 |
小学音乐 |
1 |
小学美术 |
1 |
初中英语 |
2 |
初中生物 |
1 |
合计 |
14 |
三、引进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4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4日后出生)。
并须具有与所报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幼儿园教师
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4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4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材料前附《2017年苏州大学实验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大湾桥2568号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校务部张老师,邮政编码:215133。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
考核采用现场业务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1:3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考核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资格复核
组织对通过考核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及资格条件复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引进工作将在区教育局、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苏州大学实验学校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85182102、85182252。
十、本公告由苏州大学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73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