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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学历及户籍条件:
1.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专科、本科学历报考者要求年龄30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要求年龄35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3.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报考者限沛县户籍(部分大专学历报考者可放宽至不限户籍,见岗位简介表)。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
(一)招聘信息查询: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沛县人民政府网(www.px.gov.cn)
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zp.pxhrss.gov.cn/2017/03/
考生也可登录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查询报名入口。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6月19日9:00-25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6月19日9:00-26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6月27日9:00-11: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29日-30日,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幼儿教师、音乐、美术、足球教师、击剑、散打教练员岗位)。
(一)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不含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击剑、散打教练员岗位)为相应学科专业内容(约占6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约占40%)。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击剑、散打教练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三)报考资格复审: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2)往届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3)报考足球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运动员资格证书;报考击剑、散打教练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运动员证书,同时省级及以上专业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体育部门批准入队、退队证明,解放军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进入专业队的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4)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籍证明;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代码002)的沛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
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费用100元,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5.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考生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6.专业技能测试:①测试范围:幼儿教师、音乐、美术、足球教师岗位、击剑及散打教练员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②测试办法: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③参加测试注意事项:考生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幼儿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时间15分钟。
足球教师岗位:①颠球(20分);②定位球传准(50分);③20米运球绕竿射门(30分)。考生在20分钟内完成。
击剑教练员岗位:①步法组合(15分);②进攻(25分);③复杂进攻(20分);④防守还击(20分);⑤抢攻(20分)。考生在15分钟内完成。
散打教练员岗位:①拳法(20分):左右冲拳、摆拳、抄拳、鞭拳、贯拳;②腿法(20分):鞭腿、正蹬腿、侧踹腿、转身后踹腿、小鞭腿;③组合动作(60分):左右冲拳跟前鞭腿加侧踹腿、后手冲拳左侧踹腿跟后鞭腿、前手摆拳后鞭腿跟右侧踹、前鞭腿后手冲拳前手摆拳跟后鞭腿。考生在15分钟内完成。
7.总成绩计算方法: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四、体检、考察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及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由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0516—89680778
监督电话:0516—68867322
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6日